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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整治猪肉非法交易行为
2009-10-29 08:58  文章来源:铜陵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强化肉品市场监管,有效净化铜陵县猪肉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9月到12月,铜陵县对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本次专项活动主要在三个环节开展。首先是屠宰加工环节。一是突出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等重点地区,特别对黑窝点和钉子户,集中力量开展查处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县域范围内的私屠滥宰窝点进行摸底,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对城乡结合部的私屠滥宰窝点,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进行打击,并且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厂生猪进厂查验制度和出厂检疫制度,所有进场生猪必须有交易所在地检疫证明,猪肉进行检疫后出场。要对无检疫证明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监督企业做好病害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二是屠宰厂不得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对进厂(场)生猪的产地、检疫检验结果和出厂肉品的流向等进行登记,实现对肉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行为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发现屠宰病害死猪肉的,依法移送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其次是运销流通环节。严厉打击出售病死猪行为,发现病猪一律禁止上市交易,杜绝未经检疫的生猪上市销售,严肃查处销售病死猪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不合格肉品行为。加强肉品市场监管,尤其是加大对集贸市场、社区超市肉品经营摊点、柜台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健全索证索票和运销台账制度,依法打击销售不合格肉品行为。第三是肉食品加工和餐饮消费环节。监督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集体伙食单位,促其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制度,确保肉品来自定点屠宰厂,确保私宰肉和不合格肉不进入加工环节。

  (首发子站:铜陵市铜陵县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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