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特事特办制度,是指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从商务发展实际出发,按照办事速度最快、办事费用最省、办事落实程度最高的原则,落实服务对象提交的申办事项。
第二条 实行特办事项加班预约制。在节假日及公休时间内,有关单位遇有确需急办事项可预约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加班办理,被预约的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或借故推托,须按约定时间到位给予办理,相关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三条 较为复杂的特办事项的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的,必须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向服务对象通报并说明情况。如需上报批准的事项,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询问办理情况。
第四条 推行网上收文办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每天应当及时浏览局内网有关信息,按照岗位职责,及时抓好贯彻落实。
2、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批件和督查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予以办结并向局办公室反馈。
3、市民论坛和有关文件征求意见稿等,由各科室(办)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并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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