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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铜陵市菜市场改造民生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2009-07-23 15:47  文章来源:铜陵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一、规范程序
  对列入当年民生工程的菜市场改造,坚持属地管理,辖区政府是当然的第一责任人,菜市场产权人是实施主体。市商务局以服务为主,督促检查为辅,并应在五个环节全程参与。
  1、民生工程的设立。菜市场改造工程按照市政办[2008]83号《关于铜陵市城区菜市场改造的指导意见》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办[2008]83号文”)要求由各区申报,明确当年的任务目标、改造方案、改造资金筹措办法。市商务局汇总后上报市民生办批准。
  2、对经批准列入当年民生工程的菜市场改造,市商务局会同辖区政府商市财政部门确定菜市场改造补助资金计划。
  3、对菜市场改造就地重建或异地新建,市商务局和规划局依据《铜陵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07-2020)》、市政办[2008]83号文要求,共同确定菜市场建设项目的选址、明确菜市场面积、所在楼层等规划条件。未满足这些规划条件的不得批准。
  4、土地部门在土地招拍挂公告中,除明确上述规划条件外,还要商商务部门,明确菜市场改造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内部设施要符合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的(铜商建[2008]7号)《铜陵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铜商建[2008]7号文”)要求。以便土地竞拍企业正确测算菜市场工程造价,增强土地竞标报价条件的透明度。
  5、菜市场改造工程竣工时,商务主管部门会同上述联合行文的六部门依照铜商建[2008]7号文进行验收,合格的才能办理工程验收合格证。
  二、资金控制
  菜市场改造补助资金按形象进度最高只能拨付70%,另外30%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以保证建设(改造)的菜市场功能配套、设施齐全、安全可靠,完全具备营业要求。
  三、加强监管
  菜市场改造项目的选址和经营规模,必须符合《铜陵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07-2020)》、市政办[2008]83号文及铜商建[2008]7号文的要求,凡不按规划要求规定建设的菜市场项目、先规划后改变用途的菜市场项目以及未按规划条件配置菜市场的新建小区项目,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等相关部门,依据以上规定严肃查处,责令开发企业整改、恢复菜市场建设,或交纳(补足)购置建设等面积菜市场所需资金到市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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