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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商务局
铜陵市经济委员会
铜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铜陵市环境保护局 |
文件 |
关于联合开展绿色饭店认定工作的通知
市相关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省经委、省质监局、省环保局《关于联合开展绿色饭店认定工作的通知》(皖商改字[2007]54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餐饮住宿业开展绿色饭店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思路
开展创建节能环保健康型的绿色饭店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是建设生态铜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餐饮住宿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创建绿色饭店不仅能大大提高餐饮住宿行业的节能降耗水平和经营效益,而且还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为餐饮住宿企业树立绿色经营管理理念,建立节约长效机制和提升管理水平打下基础。
二、建立机构,加强管理
绿色饭店认定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由市商务局、市经委、市质监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成立“铜陵市绿色饭店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见附表)。主要职责是组织和督促企业申报,统筹全市绿色饭店的初审、现场评审、推荐和监督以及与省绿色饭店认定委员会的协调工作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国内流通发展科,联系电话:2836613。
三、主要工作
1、申报。企业根据《绿色饭店认定规范(试行)》的条件,于10月15日前向铜陵市绿色饭店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申请材料一式6份,原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绿色饭店要重新参加认定。
2、初审。市绿色饭店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绿色饭店认定委员会(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审议,全省首批绿色饭店认定工作将在11月底前完成。
附:1、铜陵市绿色饭店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安徽省绿色饭店认定规范(试行)》
3、《安徽省绿色饭店认定申请报告》
市商务局 市经济委员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环境保护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铜陵市绿色饭店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陈桃根(市商务局)
副组长:周银高(市商务局)
成 员:江小龙(市 经 委)
王景云(市质监局)
秦 岩(市环保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国内流通发展科,汪隆保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电话:2836613。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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