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铜陵市生猪活畜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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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4 16:55 文章来源:铜陵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完善猪肉储备体系,完善储备的调节功能,建立健全与中央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生猪活畜储备管理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1、《铜陵市生猪活畜储备管理办法》
2、《铜陵市生猪活畜委托储备合同》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市农委
二OO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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