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安徽铜陵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加工贸易业务审核
2008-06-06 09:58  文章来源:铜陵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一、办理依据:《皖外经贸管字[2004]26号》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相关加工生产能力;

2D类企业(海关认定)不得从事加工贸易业务;

3、从事加工贸易企业须通过专项网络申报。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正式的申请报告;

2、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外资企业批准成立的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海关备案登记表等复印件;

4、进出口合同;

5、加工企业的生产加工能力证明(由商务局验厂审核后签发);

6、相应的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专用程序统一打印)。

进口额超200万美元的以及属于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上报省商务厅审核。

 

四、办理程序:1、受理  2、审核   3、签发批准证

 

五、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方式:窗口电话:5188082、值班电话:5180629

投诉电话:5810110、业务咨询:2832515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姚玉舟在铜陵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要求    2008-06-06 09:49
姚玉舟出席艾伦塔斯和毕克化学(铜陵)公司两项目投产仪式    2008-06-06 09:47
姚玉舟陈良平出席铜陵港华客户中心等启用仪式    2008-06-06 09:13
李明主持召开铜陵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    2008-06-06 09:02
铜陵市政协七届四次主席会议召开    2008-06-05 11:11
铜陵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主任会议    2008-06-05 11:08
政务公开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举行    2008-06-05 11:06
省政府督查组充分肯定铜陵市安全生产工作    2008-06-05 10:58
铜陵市“白衣战士”赴川抗震救灾纪实(上)    2008-06-05 10:46
铜陵县区政协、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大讨论开展情况    2008-06-05 10:4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