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城区与铜陵县供电公司就电力设施建设签订合作协议
2009-06-22 08:47  文章来源:铜陵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日前,东部城区建设指挥部就《铜陵县东部城区(核心区)电力设施建设投资暂行办法》与县供电公司达成协议,根据相关费用分担原则,铜陵县供电公司将加大东部城区电力设施建设力度,尽力为东部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电力保障。

    为满足东部城区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进一步优化用电手续,确保东部城区电力建设的按时投产,东部城区建设指挥部相关人员多次上门,主动与供电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洽谈,经过多轮的商讨,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县直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东部城区建设指挥部与县供电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东部城区电力设施将按照统一标准、分类补偿、共同负担的原则,实行建设投资分摊机制。涉及到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审批规划费用、10KV及以下架空建设电力线路建设和10KV及以下电缆工程的费用,将由指挥部与县供电公司共同分担,并依据协议规定的费用标准,进行缴纳。这标志着东部城区与电力公司的合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首发子站:铜陵市铜陵县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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