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业务审核
2008-06-06 09:58  文章来源:铜陵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一、办理依据:《皖外经贸管字[2004]26号》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相关加工生产能力;

2D类企业(海关认定)不得从事加工贸易业务;

3、从事加工贸易企业须通过专项网络申报。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正式的申请报告;

2、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外资企业批准成立的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海关备案登记表等复印件;

4、进出口合同;

5、加工企业的生产加工能力证明(由商务局验厂审核后签发);

6、相应的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专用程序统一打印)。

进口额超200万美元的以及属于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上报省商务厅审核。

 

四、办理程序:1、受理  2、审核   3、签发批准证

 

五、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方式:窗口电话:5188082、值班电话:5180629

投诉电话:5810110、业务咨询:283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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